公证制度是非诉讼法律制度,是预防性的法律证明制度,是保障实体法正确实施的程序性法律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通过设立公证制度,为社会提供普遍证明力的公证证明,并通过公证证明活动和公证法律服务,规范民事法律行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证制度还是一项国际通行的法律制度,涉外公证和涉港澳台公证是国际交往的重要保证,对于促进国际民事、经济交往、保障对外开放的顺利进行具有不可替代的法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