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司法行政事业平安和谐发展的总目标,按照“突出重点、增加亮点、多干实事”的总要求,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法治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以稳定为根本,着力在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刑罚执行与管理体系上取得突破,着力在推动形成职责明确的法治创建体系上取得突破,着力在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上取得突破,着力在健全完善联动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上取得突破,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威海搞好服务和保障。 主要目标:(一)监狱持续安全稳定,在押服刑人员改好率在95%以上。(二)法治威海建设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到70%以上。(三)律师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对律师队伍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强化;公证业务领域不断拓展,全市办证数量、收费数量继续保持正增长;法律援助门槛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一小时工作圈”更加完善;司法鉴定执业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投诉案件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执行和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18%以下,刑释人员帮教率、安置率进一步提高。(五)法治威海建设、社区矫正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等司法行政改革事项有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等取得突破性进展。(六)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逐步提高,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不断提升。 一、着力推进平安监狱建设 1.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深化平安监狱建设,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观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着力建设本质安全型监狱。开展监管安全战略研究,加快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深化监管安全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加强生活卫生管理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防服刑人员脱管失控,杜绝重大监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动态检查机制,确保实现生产安全。 2.加强监狱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抓好监狱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深入实施教育改造“双先”战略,深化教育质量年活动,完善教育改造工作考核体系,推进教育改造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大力实施文化育人工程,加强服刑人员集中性思想品质教育和法治道德政策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二、着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实施《法治山东建设纲要》和《中共威海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组织开展普法30周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系列纪念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以宪法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必修课。加强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大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加强法治创建工作,深化基层组织、部门、行业依法治理,逐步完善以“法德文明户”创建为基点、以民主法治村(社区)等基层创建为基础、以法治县(市、区)创建为重点、以法治城市创建为引领的法治创建新格局,推动依法治理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努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年内评选表彰2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5.切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镇村(街道)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丰富法治文化产品,组织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加强法治文化基地、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治文化公园等法治宣传阵地建设,考察推荐第二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 三、着力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6.大力发展律师业。搞好发展规划与政策引导,继续壮大我市律师队伍,不断扩大服务规模,抢抓中韩自贸区建设机遇,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鼓励和引导律师为全面深化改革、转方式调结构、国际投资贸易等提供专业化团队式法律服务。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组织指导律师做好民生领域特别是村居、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加强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着力培养一批在全省有影响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健全“两结合”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健全律师执业权益保障体系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7.大力发展公证服务业。拓展公证业务领域,优化业务发展结构,引导每个公证机构年内开拓1-2项新业务。推进公证执业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争创“零投诉、零错证、零上访”公证员和公证质量专项检查活动。 8.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管。组织开展司法鉴定“三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巩固近年开展各项活动取得的成果,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机构整体布局、新增鉴定业务等的研究工作,努力吸纳优质社会资源进入司法鉴定领域,提高我市鉴定行业的整体层次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和司法鉴定案卷评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执业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开展公开承诺活动,以强化自律管理和业内监督为主要手段,整治行业内存在的不正当竞争现象。认真落实司法鉴定案卷评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切实开展司法鉴定年度考核工作,客观评价年度执业情况,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年度考核工作取得实效。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工作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投诉受理、调查、处理和答复工作,提高投诉处理工作效率和质量。 9.加强法律援助工作。降低受援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健全便民服务长效机制,建立困难群众资料库,推动法律援助便民示范窗口建设。督促落实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政策,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案件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10.深化“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教育培训和执业监管,总结推广“两所共建”、驻所联村等经验做法,提高网络化、便民化程度。 四、着力规范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 11.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突出抓好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巩固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人事等行业性调解组织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向物业管理、消费、环保等新领域拓展,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联动工作体系。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大力发展专职调解员队伍,完善调解员准入制度,实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和等级管理制度,推动调解员队伍向专业化、专职化、社会化方向发展。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认真做好热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要节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2.全面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制定《2015年度威海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考核标准(试行)》,建立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督导各区市、开发区普遍建立社区矫正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坚持监管与教育并重,普遍实行分段评估、分类管理、分级处遇,认真落实分段教育、分类教育、分片教育制度,加强教育场所、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进一步提高定位手机使用率,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特别是重点人员的监控核查,严防脱管漏管。加快县级矫正中心建设,推动有条件的镇(办)逐步建立镇级矫正中心。规范已授牌认定的就业帮扶基地运行,扩大就业帮扶基地的覆盖面,探索建立县级曙光基地。加强监狱、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相互之间的衔接配合,切实做到资源共享、配套联动,努力构建规范统一的刑罚执行体系。 五、着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 13.完善法治威海建设推进机制。探索建立科学完备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推动健全社会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切实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大众传媒的普法责任,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合力。 14.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法律素质,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队伍安全。积极推进各区市、开发区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心理矫治资格考试,落实心理教育辅导、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矫治模式。 15.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全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掌握选任条件,建立人民监督员工作筛选考察机制,确保选任公平公正。加强初任和专项业务培训,提高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切实抓好日常管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好档案数据库,实现与检察机关共享。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解决好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问题,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16.推进法律服务及其他工作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厅有关部署,推动在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社会团体、村居(社区)等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设立公司律师制度,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六、着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 17.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委会、市委十四届五次全委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法治教育内容作为必修课,列入司法行政队伍各类教育培训之中。加强党建工作,突出抓好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选派优秀律师到行政学院、党校参加学习培训。进一步做好群团、离退休老干部等工作。 18.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突出政治标准和法治标准,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严格标准程序,严格监督把关,严肃组织纪律,切实选好用好干部。 19.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调研制定岗位专业化标准,提高司法行政队伍岗位专业化水平。以监狱人民警察为重点,大力开展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从严治警,加大警务督察力度,深化岗位大练兵活动。继续推动用足用好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统筹解决离岗占编和编制空余问题。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政策,积极帮助干警职工解决好工作生活中的困难问题,重点推动解决司法所长享受副科级待遇问题。落实领导责任和安全责任,提高国家司法考试管理服务水平。积极搭建平台,组织优秀律师参加高层次培训和挂职锻炼,提高律师能力和水平。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形成支持和推动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浓厚氛围。 20.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与监督并重的司法行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力度,保持对“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培训、会议等制度,开展专项督查,组织好行风热线上线和群众反映问题落实工作,进一步强化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深化警示教育,健全违纪违法案件揭露、查处机制,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强化责任追究和“一案双查”制度。 |